商標註冊服務1.商標局大約3個月發出受理通知書╃◕☁。 2.商標局實質審查9個月 3.商標註冊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2個月左右╃◕☁。 4.除初審公告期3個月是法定期限外│◕↟,其他時間其它時間均為預估時間│◕↟,因為法律沒有對商標審查的完成時間做出明確規定│◕↟,最終以商標局的完成時間為準╃◕☁。 商標變更服務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註冊商標經核准後│◕↟,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檔案╃◕☁。未提交變更證明檔案的│◕↟,可以自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補交;期滿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必須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變更;未一併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 註冊商標的變更不涉及註冊商標文字│╃、圖形或者組合│╃、使用商品範圍以及商標專用權歸屬的改變╃◕☁。 1│╃、《變更商標註冊申請人名義/地址申請書》2份(簽字或蓋章) 2│╃、《商標代理委託書》2份(簽字或蓋章) 3│╃、變更註冊人名義│◕↟,需要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 4│╃、申請人有效證件的影印件₪│◕·: (1)如自然人即身份證影印件 (2)如企業即營業執照影印件 5│╃、《商標註冊證》影印件1份 商標轉讓服務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提出申請╃◕☁。受讓人應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 轉讓的註冊商標必須是有效註冊商標╃◕☁。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轉讓註冊商標時│◕↟,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期限內又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 商標註冊人如果正在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必須徵得被許可人同意後│◕↟,才能將註冊商標轉讓給第三者│◕↟,否則轉讓合同無效╃◕☁。 商標轉讓流程1│╃、《商標轉讓申請書》2份│◕↟,說明該申請書需要轉讓人和受讓人同時簽字或蓋章╃◕☁。 2│╃、《商標代理委託書》2份(簽字或蓋章)說明該委託書由受讓人簽字或蓋章╃◕☁。 3│╃、受讓有效身份證的影印件₪│◕·: (1)如自然人即身份證的影印件╃◕☁。 (2)如企業即營業執照影印件╃◕☁。 4│╃、《商標註冊證》影印件1份╃◕☁。 註冊商標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國家商標局依法登出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續展時│◕↟,需要改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需要辦理轉讓及補發註冊證的│◕↟,可同時辦理申請手續╃◕☁。 註冊商標續展材料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2份(空白│╃、蓋章) 2│╃、《商標續展註冊委託書》2份(空白│╃、蓋章) 3│╃、申請人有效證件的影印件1份₪│◕·: (1)如自然人即身份證影印件╃◕☁。 (2)如企業即營業執照影印件╃◕☁。 4│╃、《商標註冊證》影印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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